您(即本协议乙方)在使用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宽",即本协议甲方)提供的各项服务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协议,您一旦使用长宽提供的服务,即视为您已经了解并完全接受本协议的各项内容,长宽将根据以下条款为您提供服务,本协议的任何更新或修改,长宽将在网页上公布其具体内容;您可以随时造访我司网站:http://www.gwbn.net.cn 查阅最新版协议条款。


第1条 服务种类

   甲方向乙方提供网络基本服务和增值服务。 基本服务指:宽带网络接入服务; 增值服务指:视频点播、 远程教育、 网络游戏、 娱乐休闲等服务。


第2条 服务费用

   2.1服务资费标准详见服务价格单,服务价格单及资费调整情况以甲方当期公告为准; 增值服务的费用按实际使用量另行收费。

   2.2乙方办理暂停、 复机、 搬迁、 注销等业务变更时甲方收取相应的业务变更手续费。

   2.3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的大麦盒子/路由器非自购产品使用权,网络到期设备必须完好无损退还甲方;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第3条 服务收费

   3.1客户在《个人业务申请表》 上签名确认线路通畅后, 即视为线路开通并开始计费。

   3.2用户所缴纳网络服务费用中包含相应产品套餐的首月视频包使用费100元/299元/399元,用户中途退网,首月视频包使用费不予退费。消费明细详见电子协议单套餐。

   3.3甲、 乙双方同意就一次性连接费与网络使用费的收、 付结算采取刷卡方式缴纳。安装调试费包括以下服务项目: 安装与电脑调试, 安装时户内走线, 用户需要自备网卡; 入户线路超过15米, 需补交相应的材料费。

   3.4基本月租费的计费周期自开通日起按月计算 (预付费) ,银行代扣用户于每月15 日进行扣款。

   3.5用户选择套餐后若中途办理注销业务, 赠送时长不计入平均退费标准,需按公司标准扣除已使用网络费用, 对首次报装用户, 在网期间办理注销、 退费业务, 还需扣除安装调试费。

   3.6用户办理暂停、 变更、 注销业务, 暂停、 变更、 注销时间从下个计费周期开始生效, 暂停业务收取10元/次保号费,暂停超过半年则视为自动销户; 银行代扣用户必须在每月15日前办理相关手续。

   3.7如乙方因账户冻结、余额不足或账号有误等原因未能在划款时自动支付网络使用费, 甲方有权在通知乙方后暂停服务直至乙方缴清所有应付费用(整计费周期用计) 。

   3.8乙方对收费情况有疑问,应自收到发票之日起三个月内到甲方用户服务中心或拨打用户服务热线查询, 服务费资料保留三个月。


第4条 产品说明及订单规范

   4.1甲方向乙方所订购产品开通使用,网络上、下行带宽台前显示必须与用户订购一致。

产品速率上行速率(bps)下行速率(bps)
10M10M10M
20M20M20M
50M50M50M
100M100M100M

   资费标准详见当期网站公告。

   4.2乙方可通过客服电话核查或测速软件上拨测。

   4.3增值产品捆绑销售,如手机+宽带组合销售,价格已给予优惠,单独购买手机/宽带,则需按优惠前价格补齐差价,详见网站公布单品销售价格,捆绑宽带不予单独退费。

   4.4接入方式可分,1、光纤到楼FTTB;2、光纤到户FTTH;3、非对称用户数字线路ADSL;详见安装施工确认单内容。


第5条 权利义务

   5.1乙方签署本协议即默认许可甲方无偿使用乙方接入地址房产范围内可供使用的五类线。

   5.2甲乙双方应承诺共同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朕网安全的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 、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等相关中国法律法规的任何及所有的规定。

   5.3乙方应对本人以使用乙方的密码和乙方的账号使用本服务的行为及其结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任何情况下, 如果甲方有理由认为乙方的任何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任何言论和其他行为违反或可能违反上述法律和法规的任何规定, 甲方可在通知乙方后终止向乙方提供服务。

   5.4乙方应如实填写作为本协议组成部分的长宽业务申请表, 依据作为本协议重要组成部分的长宽业务申请表的提示提供本人真实、 正确、 最新及完整的资料 (以下简称“登记资料”); 及随时更新登记资料, 确保其为真实、正确、 最新及完整的资料。

   5.5甲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各项费用。

   5.6甲方承诺乙方提供的登记资料及甲方在为乙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所知悉的有关乙方的其他资料将受到中国有关隐私法律的保护。

   5.7甲方向乙方提供宽带网络接入服务; 并按照各项业务规定向乙方提供暂停、 复机、 搬迁、 增减信息点、 注销等业务变更服务: 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增值服务。

   5.8甲方经营政策、 业务范围、 资费调整、 计费周期等因客观原因需要变更, 应告知乙方; 此外,如相关修订对合同未到期客户有约束力应当征得相关消费者的统一。

   5.9乙方同意甲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将乙方登记资料报相应国家机关备案。

   5.10乙方应遵守社会功德, 不得向他人发送恶意的、 挑衅性的文章和商业广告。

   5.11乙方在使用互联网上的资源时, 必须遵守有关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国际惯例。

   5.12乙方不得私自接入甲方网络, 不得私自增加信息点; 不得将线路转租或转接他人使用; 不经甲方允许, 不得利用甲方网络对外提供网络服务等营利性活动。

   5.13乙方应自觉保护网络线路和设备, 不得有破坏网络线路和设备的行为, 不得私自进行与网络相冲突的设置和操作, 影响其他用户使用;

   5.14乙方若违反上述规定, 全部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方有权视情况暂停或终止向乙方提供服务; 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 乙方应负责赔偿。

   5.15乙方每月应按时缴纳网络服务费。

   5.16乙方未在缴费期内缴费, 甲方有权自缴费期满次日起停止向其提供网络接入服务。

   5.17乙方若选用月租形式, 需按月连续使用; 若未办理暂停业务, 逾期未交费, 则视为欠费, 连续欠费3个月, 甲方有权注销乙方的用户身份;乙方在欠费的情况下不能办理除缴费以外的任何业务, 乙方补缴所欠费用后, 甲方为乙方开通服务; 甲方保留由法律渠道追缴欠款的权利。


第6条 担保与保证

乙方明确了解并同意:

   6.1长宽不保证以下事项:

   6.1.1本服务将符合乙方的全部要求

   6.1.2本服务将不受干扰、 及时提供、 安全可靠或不会出错

   6.1.3使用本服务取得之结果正确可靠

   6.1.4乙方经由本服务购买或取得之任何产品、 服务、 资讯或其他信息将符合乙方的期望, 且软件中任何错误都将得到更正。

   6.2是否使用本服务下载或取得任何资料应由乙方自行考量且自负风险,因任何资料之下载而导致的乙方电脑系统之任何损坏或数据流失等后果, 由乙方自行承担。

   6.3乙方自甲方或经由本服务取得的任何建议或信息, 无论是书面或口头形式, 除非本服务公约有明确规定, 将不构成本服务公约以外之任何保证。


第7条 与金融相关服务之特别警告

   若乙方希望就公司商情、 股票报价、 投资或证券等设立或接受任何服务, 或从本服务接收或请求本服务提供任何消息、 信息、 警示或其他信息, 请再度详阅前文第五、 六条。 甲方郑重提示: 这两条对乙方非常重要。 对于此类信息, “乙方应自行提高警觉” 。 本服务旨在提供相关网络服务及信息而已, 本服务提供之内容井非供交易或投资目的而使用或依赖。 对于经由本服务传送之任何信息之准确性、 适用性和可获得与否,长宽及其授权方均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基於前述信息而作的任何交易或投资决定, 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后果和责任。


第8条 免责事项

   由于乙方原因(包括乙方接入终端故障或乙方使用不当等原因)而造成服务障碍的, 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9条 协议变更、 生效与失效

   9.1协议内容如有变更, 甲方将及时以网站公告的形式通知乙方, 若乙方对变更内容有异议, 须在通告发出的一个月内向甲方提出。

   9.2本协议于乙方缴纳安装调试费后生效; 若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依其当时有效的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 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9.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9.4本协议在乙方注销或发生本协议终止事宜时自动终止。